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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41号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,经广泛征求意见,市场监管总局对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19年第3号)中的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》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》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》进行了修订和调整,同时,新制定了《特种设备检验、检测机构核准项目》,现一并予以公告。
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,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。
附件:
市场监管部局
2021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