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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4日至5日,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政策与法律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工委会”)法律责任相关课题阶段性会议在辽宁省鞍山市召开。会议由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承办,协会工委会主任委员蓝麒、副主任委员于为理出席会议。
会上,工委会首批课题中基于典型案例的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和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实施中存在问题研究、法和条例罚则在基层执法适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、特种设备检验和检测工作法制环境研究、气瓶事故追责典型案例和检验模式改革研究、进口特种设备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法律责任相关的五个课题组,立足于自身研究方向,介绍课题阶段性成果和下一步研究重点。与会专家针对以上课题内容展开充分的研究与讨论。
会议指出现阶段工委会法律责任研究要抓好三方面,在理论研究方面,立足于研究条例修订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框架和结构,建立系统性、战略性研究体系,基于研究框架下解决行业热点、难点问题,夯实理论研究基础,推动修法相关工作。在案例分析方面,运用好判决书、行政裁定书等法律文书,总结分析司法裁判标准和要旨,厘清各环节主体责任边界,系统梳理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规范标准、内部制度及操作实践等不同层面存在的责任风险方面问题,提出指导性意见。在实践应用方面,法律责任理论与特种设备工作实际结合,重点研究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司法实务,提升监察与检验工作规范性;以气瓶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保障模式研究为基础,提出气瓶检验改革新思路;利用进口特种设备数据统计结果,分析因为特种设备产业发展要求,研究特种设备新技术攻关方向,探索进口特种设备数据采集管理新机制。
课题参与单位南京市市场监管局、鞍山市市场监管局、凌源市市场监管局、中国特检院、上海市特检院、合肥市特检院、中国计量大学等有关同志参加会议。